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劳务派遣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对违反承诺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原许可条件且无法联系的,经公告后依法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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