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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有哪些检查和公示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3-11-09 17:31:51  浏览次数:0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满一年,但未报告年度经营情况或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定期开展检查,并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有关内容和状况,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发现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劳务派遣单位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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